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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炽热的夜曲》 吴国群 摄
经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第七届理事会主席团研究通过,即日起可以申报第四届福建摄影金像奖,第四届福建摄影金像奖评选办法如下:
一、立项单位:
福建省文联
二、主办单位:
福建省摄影家协会
《绽放》林文强 摄
三、评选资格:
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贯彻执行党的文艺方针和基本路线,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,弘扬主旋律,加入本会并按时缴纳会费的会员。
四、奖项设置:
根据文艺评奖改革的总体思路,本届金像奖大幅压缩奖项数量,着力提高质量,力求奖项设置更加科学,评奖数量更加合理,评奖标准更加严格,评奖程序更加规范,监督保障措施更加完善,品牌效应更加凸显,对摄影工作者的激励更加有力,对创作生产的导向更加鲜明,推出更多人民群众喜爱的优秀作品和优秀人才。第四届福建摄影金像奖设立六个子项,具体项目设置如下表所示:
第四届福建摄影金像奖奖项设置明细
奖项设置 |
奖项说明 |
评奖数量(个) |
创作奖 |
表彰作品多次在国内外发表及获奖,并有良好影响力,在创作理念和方法上有所突破的摄影人士。 |
8 |
组织奖 |
表彰在组织摄影活动(展览)中,起主要作用,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士。 |
4 |
年度人物奖 |
表彰本年度为福建摄影事业做出杰出贡献的人士 |
1 |
国际摄影奖 |
表彰创作成果丰硕,作品在国际较高水准的摄赛中获奖,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和较高知名度的人士。 |
5 |
理论奖 |
表彰在摄影理论研究领域做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士 |
2 |
终身成就奖 |
表彰从事摄影事业,做出重大贡献,并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士 |
2 |
《孤独》万毅 摄
五、评选时间及范围:
评选范围为2017年度元月1日至12月31日间所取得的成绩,评选表格请于2017年12月31日前送达本会。
六、评选标准,见下表:
1、作品参赛获奖、入选计分办法
级别 |
影展影赛 |
入选 |
佳作 (优秀) |
铜牌 |
银牌 |
金牌 |
全 国 |
1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国展及国际展(届展) |
15 |
/ |
/ |
/ |
/ |
2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性品牌展览、影赛 |
8 |
/ |
/ |
/ |
/ |
|
3.全国性摄协举办的全国性影展、影赛 |
5 |
/ |
/ |
/ |
/ |
|
4.获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举办的重要影展赛 |
8 |
/ |
/ |
/ |
/ |
|
国 际 |
5.各国主办超过10届的国际影展、影赛 |
6 |
8 |
10 |
12 |
15 |
6.各国组织未超过10届的国际展览、影赛 |
3 |
4 |
6 |
8 |
10 |
|
7.各省(包括港、澳、台)摄协举办的国际影展、影赛 |
3 |
4 |
5 |
8 |
10 |
|
省 级 |
8.省摄协主办的影展、影赛(届展) |
5 |
8 |
10 |
12 |
15 |
9.省摄协主办的品牌影展、影赛 |
2 |
3 |
5 |
8 |
10 |
|
10.省摄协主办的一般性影展、影赛及兄弟摄协主办的影展、影赛 |
1 |
2 |
3 |
4 |
6 |
|
市级 |
11.市摄协主办的届展 |
/ |
1 |
2 |
3 |
5 |
报刊 |
12.中国摄协所属报刊杂志主办的影赛 |
/ |
1 |
/ |
/ |
/ |
备注:中国摄影家协会取消金、银、铜牌后的国展、国际影展入展作品统一为15分,品牌展入展作品8分,其他全国性影展入展作品5分。
《乌本桥》陈瑞元 摄
2、出版摄影著作、摄影集及发表论文、文章、作品计分办法
项 目 |
学术论文 |
创作经验文章 |
艺术照片 |
1.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|
8 |
—— |
—— |
2.本会召开的全省理论研讨会宣读或评为优秀论文 |
4 |
—— |
—— |
3.在国外摄影专业刊物发表的文章和作品 |
5 |
3 |
2 |
4.中国摄协所属的摄影专业报刊、杂志发表文章和作品 |
3 |
2 |
1 |
5.在省摄协参与主办的《海峡摄影时报》及《世界摄影地理》杂志上刊发摄影文章 |
2 |
1 |
1 |
6.出版摄影著作、摄影作品集 |
20(无国家正规书号按1/2计) |
||
7.摄影文章获中国文联文艺评论奖 |
金奖15 银奖10 铜奖8 优秀(入选)5 |
3、举办个展、联展计分办法
项 目 |
得 分 |
1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个展 |
30 |
2.中国摄影家协会主办联展 |
15 |
3.全国性摄协主办个展 |
10 |
4.全国性摄协主办联展 |
5 |
5.本会主办个展 |
20 |
6.本会主办联展 |
10 |
7.省兄弟摄协主办个展 |
4 |
8.省兄弟摄协主办联展 |
3 |
9.省协网站及微信平台举办个人影展 |
3—6 |
《水上芭蕾》 卢文光 摄
4、获全国德艺双馨、五个一工程奖、文艺百花奖等计分办法
项 目 |
得 分 |
||
1.获中国文联“德艺双馨”艺术家称号 |
300 |
||
2.获中国摄影家协会“德艺双馨”会员 |
100 |
||
3.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|
200 |
||
4.获全国文艺百花奖 |
一等200 |
二等150 |
三等100 |
5.获省五个一工程奖 |
150 |
||
6.获省文艺百花奖 |
一等100 |
二等80 |
三等50 |
7.获设区市文艺百花奖 |
一等30 |
二等20 |
三等10 |
5、组织摄影活动计分办法
项 目 |
得 分 |
在策划大型摄影活动中起主要作用 |
10 |
在策划省一级摄影活动(展览)中起主要作用 |
5 |
在策划地市一级摄影活动(展览)中起主要作用 |
3 |
注:1、本计分办法按年度计算;
2、由中国摄影家协会、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网站月赛、季赛按相应项目的1/2计分;
3、本计分办法未列入的影展、影赛、出版著作、摄影集、发表作品及举办展览的,参照相应项目计分;
4、参加国际影赛并多次获奖的作品,同一幅作品以最高分为基础分,每多获一块金牌加3分,银牌加2分,铜牌加1分。国际入选作品指有颁发入选证书或有刊登在画册上的作品,仅在参赛目录上注明的不予计算。
5、联展得分除以联展人数为个人得分。
6、省(含省)一级以下影展影赛同一活动中,可记入分数的幅数最高不超过4幅。
7、策划各类摄影活动需由所在市以上协会盖章证明。
《看风景》 杨锦炎 摄
七、申报办法及说明:
1、每位申报者只允许选报一个子项;
2、各参评人需在网络上下载申请表格(点击左下方“阅读原文”,进入下载页面),并按规定填写,以填表顺序复印相关证书,证明材料做为附件,并装订成册,做为参评的材料。
3、所有申报参评者必需通过有关部门或单位推荐,否则不予受理;
4、评奖组织方对所有申报参评者不收取任何费用。
5、申报金像奖创作奖的会员以国内分为主,国际分为辅,国际分在总分中不得超过50%权重。
6、申报金像奖国际奖的会员需全部以国际参赛获奖成绩为主,国内举办的国际赛成绩也计算在内。
7、申报参评者提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、准确,提交的作品必须拥有独立、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(独立、完整和无歧义的著作权的界定,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》的有关解释为准)。
8、如申报参评者未提出退还申报材料要求,评奖组织方将不予办理退还申报材料事宜;申报参评者在颁奖活动结束后要求退还申报材料的,可与评奖组织方联系后自行取回;如需办理邮寄,则费用由申报参评者自理。
9、年度人物奖和终身成就奖由省摄协秘书处推荐申报。
10、组织奖和理论奖由各设区市摄协、行业摄协推荐申报。
11、由评委会终评确定拟获奖人选后,将进行公示,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。
12、参评者提供的任何材料如确实存在不符合《关于申报第四届福建摄影金像奖的通知》要求和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等情形的,组委会将通过有关程序取消其参评或获奖资格。
13、被取消参评或获奖资格者若有明显主观恶意行为的,组委会将视情节轻重,给予其在有关媒体通报,在一定届次内禁止其参评金像奖等处理。
14、不明之处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负责解释。
八、咨询联络
福建摄协秘书处 傅勇:18905007373 俞捷:13799403807
福建省摄影家协会
二〇一七年十二月
《奔驰》 陈秀容 摄
第三届福建省摄影金像奖获奖名单
终身成就奖
张宇、林承武
组织奖
杨为春、王世民
创作奖
陈秀容 、黄建明、杨锦炎、林文强、徐晓红
获国际摄影奖
万 毅、陈瑞元、陈晓青、吴国群、卢文光
《电话亭》 陈晓青 摄